江西粤海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服务承诺
序号 | 服务内容 | 服 务 标 准 | 服 务 程 序 和 时 限 |
1 | 供水水质 | 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、化验和分析,做好水质处理和监控,水质符合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—2006)。 | 接到用户对供水水质的投诉,化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,进行调查分析,24小时内答复用户。 |
2 | 供水调度及供水压力 | 按《供用水合同》和《特许经营权协议》服务要求提供供水服务。 | 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在电视、报纸上通知或电话通知,以及在停水区域张贴通知告知用户;突发性停水,在停水同时下达停水通知。接到用户对水压不足、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咨询,一般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 |
3 | 工程安装 | 严格执行给排水施工规范,做好施工记录,按期完工,做到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。 | 在接到安装任务单和用户工程预付款后,具备施工条件的,15个工作日内组织施工。 |
4 | 抄表收费 | 抄见率98%,准确率99%以上,按照规定标准收费,营业人员上岗佩戴标志,规范服务、文明礼貌。 | 按时抄表,每月5-24日为抄表期,抄表后一天为交费期。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水费标准计收水费,并接受用户对水量、水费的查询。 |
5 | 用户接待 | 受理用户用水申请、缴费、过户等业务,按规定办理用水手续,接待人员主动热情,快捷地为用户提供服务。 | 办理用户用水申请,介绍办事程序,宣传供水规定,符合接水条件立即受理登记。 |
6 | 用水报装 | 严格按照设计规范,保证设计与安装质量。 | 符合供水条件且报建资料齐备的,5个工作日内派员到现场查勘,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,得到客户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并完成预算。 |
7 | 水表计量与 水表检测 | 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规范要求的水表;定期对水表进行轮检,确保水表运转正常。 | 按规定做好水表的首检、轮检及更换表工作,确保水表符合规范要求。 |
8 | 供水服务热线 | 对用户热忱、礼貌,认真处理用户投诉,确保来电处理率为100%。 | 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,受理供水方面咨询、维修、抢修、服务等问题;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、分类,及时解决用户建议和意见。 |
9 | 监督和投诉 | 用户可以以来人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违纪违规等情况。 | 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,并在3天内予以答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