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粤海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服务承诺
序号 |
服务内容 |
服 务 标 准 |
服 务 程 序 和 时 限 |
1 |
供水水质 |
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、化验和分析,做好水质处理和监控,水质符合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—2006)。 |
接到用户对供水水质的投诉,化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,进行调查分析,24小时内答复用户。 |
2 |
供水调度及供水压力 |
按《供用水合同》和《特许经营权协议》服务要求提供供水服务。 |
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在电视、报纸上通知或电话通知,以及在停水区域张贴通知告知用户;突发性停水,在停水同时下达停水通知。接到用户对水压不足、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咨询,一般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 |
3 |
工程安装 |
严格执行给排水施工规范,做好施工记录,按期完工,做到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。 |
在接到安装任务单和用户工程预付款后,具备施工条件的,15个工作日内组织施工。 |
4 |
抄表收费 |